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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日报刊文谈“假人押运”危化品:为监管部门敲响警钟

来源:网络   作者:   日期:2026-01-28 06:20:40  

近日,浙江海宁公安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,在海宁一路段当场查获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。执法人员发现,本应随车在岗的押运员位置上,竟放置着一个身穿反光马甲、佩戴口罩和鸭舌帽的“假人”道具,试图以此冒充押运人员,规避执法检查。

危化品运输关乎公共安全,对人员资质、车辆状况、路线规划乃至应急处置均有严格要求。根据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押运人员,且押运人员需全程在岗履职。押运员不在岗,意味着运输过程中无人监控危化品状态,一旦发生泄漏、火灾等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

近年来,我国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时有发生,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这些事故的背后,往往存在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缺失、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。此次事件中,涉事驾驶员承认,使用“假人”的动机是“降低运营成本、逃避监管”。在危化品运输行业,配备专职押运员意味着增加人力成本,而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,选择“瞒天过海”、铤而走险来压缩开支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这类行为可能引发“破窗效应”,导致其他企业效仿,形成行业性的安全漏洞。

据报道,“假人”露馅源于群众举报而非日常巡检。也就是说,若非群众警觉,这辆“无人押运”的危险车辆可能还在继续行驶。这不禁令人追问:在危化品运输中,还有多少类似的“假人押运车”在“正常行驶”?“假人押运”所暴露的,不仅是涉事企业和司机对法规的公然蔑视,更是当前危化品运输监管体系存在漏洞与盲区。目前,一些地方对于危化品押运员的核查多依赖于现场检查,缺乏技术性、实时性、全覆盖的监管手段。

“假人押运”事件看似荒诞,却为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。针对这一安全隐患,有关方面不能止于对个案的处理,而应打开思路、更进一步,从制度层面寻求系统性解决方案。首先,强化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,督促企业绷紧安全这根弦儿,同时加大监管力度,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,形成有效震慑,让企业“不敢违、不能违”。其次,应创新监管方式,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人脸识别、实时定位等,建立押运员在岗状态的数字化监控体系,例如,要求押运员通过车载智能设备定时进行身份验证,确保其真实在岗。

此外,这起事件也是一种提醒。有关方面可建立更加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,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。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驶状态直接关系到沿途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群众监督可以成为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,进而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护网。

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山。危化品运输中的“假人”闹剧,应当成为行业整顿和安全升级的契机。只有通过完善制度、技术赋能和社会共治,才能让每一辆危化品运输车都平稳上路、安全到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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